山西运城:平陆一古遗址遭野蛮开挖,竟在矿业公司开采范围内?

来源:网协吕梁

近日,有群众反映,位于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曹川镇的曹家河遗址,正遭遇前所未有的破坏——这片被官方登记认定的县级文物保护点,赫然出现在平陆晋虞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作业范围内,遗址本体已被大面积开挖,原本的文化层与原始地貌荡然无存,只余孤零零的文物保护标识碑,在满目疮痍的矿坑中显得格外刺眼。

一、一纸标识碑,难抵野蛮开挖

据现场拍摄的照片显示,曹家河遗址所在区域已被完全剥离,裸露的土层与岩石层层堆叠,形成深浅不一的坑洼,典型的露天开采痕迹清晰可见。而在这片废墟中央,刻有“曹家河遗址”字样的石碑依旧矗立,底座被泥土半掩,仿佛在无声控诉着这场“无声的破坏”。

公开信息显示,曹家河遗址是平陆县登记在册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虽非国保、省保级别的重点文物,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其作为反映晋南黄河沿岸早期人类活动的重要遗存,受法律明确保护。文物部门为其设立标识碑,本是划定保护边界、警示保护责任的关键信号,然而这道无形的“保护线”,在矿业开发的现实利益面前,竟形同虚设。

二、核心矛盾:文物点与矿区范围的“重叠之困”

更令人费解的是,曹家河遗址的位置并非“意外重叠”——其与平陆晋虞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权范围高度重合。

资料显示,晋虞矿业是当地主营铝土矿开采的重点企业,其采矿权范围明确包含曹川镇曹家河村、曹河村周边区域,而曹家河遗址正坐落于这一核心矿区内。一边是法律明确保护的文物点,一边是拥有合法采矿权的企业,二者的重叠,暴露出基层资源开发与文物保护之间的深层漏洞。

有熟悉当地情况的知情人士透露,此类问题并非个例。县级登记文物保护点因保护级别较低、保护范围划定不明确,在矿产资源规划、采矿权出让环节,常未被纳入“禁止开采区”,导致文物点被天然划入矿区范围。而在实际开采中,企业往往以“按规划施工”为由,忽视文物保护义务,文物部门因人力、权限有限,又难以对偏远矿区进行常态化监管,最终形成“监管真空”,让文物保护沦为一纸空文。

三、谁之责?文物保护不容“野蛮生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同时,第七十条指出,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无论曹家河遗址的保护级别如何,只要是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采矿活动就必须避开;若无法避让,需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原址保护,否则即为违法。而如今曹家河遗址的现状,显然已突破法律红线。

这背后,究竟是审批环节的“信息脱节”——矿产规划与文物普查未有效衔接,导致文物点被划入矿区;还是监管环节的“履职缺位”——文物部门未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制止违规开采;亦或是企业层面的“利益至上”——无视文物保护义务,野蛮开挖?

每一个环节的失守,都在加速一处古遗址的消亡。千年遗迹,本是地方历史文化的珍贵载体,如今却在挖掘机的铲斗下逐渐消失,这不仅是文物保护的悲剧,更是基层治理中“重开发、轻保护”的沉痛缩影。

四、追问:谁来守护这片被遗忘的遗迹?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处遗址的消失,便是一段历史的断层。曹家河遗址虽为县级文物点,但其承载的黄河流域早期文明记忆,同样值得珍视。

就此向相关部门发出追问:

平陆县文物部门是否知晓曹家河遗址遭开挖一事?是否开展过调查与处置?

晋虞矿业在施工前,是否完成了文物影响评估?是否取得了文物部门的施工许可?

基层在矿产资源开发与文物保护的衔接上,是否存在制度漏洞?如何杜绝此类“文物遭挖”的悲剧再次上演?

在此,我们呼吁平陆县相关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叫停野蛮开采行为,对破坏文物的行为依法追责。同时,也希望地方政府能正视文物保护与资源开发的矛盾,完善文物普查与矿产规划的衔接机制,明确县级文物保护点的保护范围,让每一处珍贵的文化遗存,都能得到应有的守护。

文物无言,历史有声。别让千年遗迹,消失在利益的漩涡中;别让子孙后代,只能在传说中回望这片土地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