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厘清履约边界守护诚信交易环境

近日,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美妆培训服务“缩水”引发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划定市场主体履约底线,弘扬诚信经营风气。

原告杨某与某美妆工作室签订美容技能培训合同,并足额缴纳培训费用后,发现对方存在课程内容缩水、现场指导敷衍等问题,培训效果远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自身合法权益受损。双方就费用退还事宜多次协商无果,杨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培训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紧扣“合同履行边界”这一核心,细致审查缴费凭证、双方沟通记录、合同条款等全套证据,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全面还原案件事实。经严格审查,法官精准认定:被告美妆工作室虽提供了基础培训服务,但服务质量、课程内容均与合同约定标准存在明显差距,这种“打折扣”的履行行为,在法律上已构成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法庭上,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详细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晰经营者诚信履约的法定义务,以及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促使被告充分认识到自身经营疏漏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同时,法官秉持中立公正立场,居中开展柔性调解,耐心沟通疏导,积极引导双方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当庭向原告退还部分培训费,该案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小案件折射大道理。这起看似普通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通过法官精准定责、释法明理、柔性调解的一系列举措,不仅守住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清晰划定了经营者的法定履约边界,向辖区教育培训行业传递出明确信号:市场交易的底线在于诚信尽责,合同履行的边界不容任何“缩水”与“打折”。

下一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司法需求,以一件件具体案件的公正审理,厘清市场交易中的模糊地带,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牢固树立“有约必守”的诚信意识,用法治力量守护公平透明、规范有序的交易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王继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