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曹凤娇 曹娟
“法人如果有失信记录,企业正常经营可能处处受限。”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司法局深入某商会调研时,一位企业负责人道出的无奈。
失信惩戒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由于信用修复机制不够健全,部分企业因历史债务问题长期受影响,法人代表无人愿当,企业发展陷入僵局。
2026年4月20日,《昌吉州法治护企九条具体举措》(以下简称《九条举措》)正式出台,该举措聚焦调研中企业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从制度、监管、司法、服务等多维度综合施策,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
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让企业卸下包袱
据《法治日报》记者了解,《九条举措》在坚持失信惩戒的同时,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对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删除失信记录、修复信用。”《九条举措》推行跨领域信用监管“白名单”制度,对信用记录优良、内控规范的企业,无投诉举报、无案件线索时不检查,真正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同时,《九条举措》明确,在执行中严禁超标查封,推广“活封活扣”等柔性措施,尽可能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查人找物联动机制,精准打击恶意拒不执行行为。这一制度安排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给企业留有出路,让“守信者通行、失信者受限”更加精准。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 让企业安心经营
“最怕因为一点小问题就被要求停产停业,企业承受不起。”调研中,企业家普遍希望执法能够区分情节、过罚相当,避免因轻微违法影响正常生产。
目前,昌吉州已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等改革,涉企检查频次大幅下降。
《九条举措》在此基础上升级规范:完善“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建立涉企检查“一表三单”。持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行为,出台《昌吉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办法》,明确要求对企业实施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充分听取企业申辩,防止“小过重罚”“一刀切”停产。
执法不再以管制为目的,而是以服务为取向,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生产经营环境。同时,《九条举措》强调,用好营商环境体验官、行政执法监督员、监测点等力量,实现政策制定全周期透明化。
畅通司法救济渠道 让企业维权有门
“官司打赢了,钱拿不到,执行太慢。”执行难是困扰企业的老问题,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九条举措》为此开辟“绿色通道”,两级法院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涉党政机关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采取交叉执行方式,用足“活封活扣”等措施,坚持“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
法院与公安联动查人找物,对恶意拒不执行的依法严厉打击,简化举证要求,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针对企业反映的“收到行政处罚后不知找谁复核、找谁调解”问题,《九条举措》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送达;依托县市综治中心“一站式”平台,设立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绿色通道”,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方式,并联合多部门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防控和“法治体检”,从源头防范风险。指导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制定房屋、土地征收工作指引,出台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类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
据介绍,《九条举措》是一套系统性的法治供给方案。从政策制定环节听取企业意见,到公平竞争审查“应审尽审”;从“综合查一次”改革,到“产业链+法律服务”;从“法律明白人”进企业,到“益企普法”全覆盖,昌吉州正在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全链条的法治护企生态。
昌吉州将把法治护企九项具体举措作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由依法治州办牵头推动落实、跟踪问效,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见实效,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