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法院创新推行保全财产判后直接划付机制

记者 唐荣 莫雅璇 

“从提交申请到收到50多万余元的款项,仅用时不到8小时,效率远超预期!”百某公司负责人在顺利领取执行款后,对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高效司法服务连连称赞。 

近日,前海法院在审理一起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创新推行保全财产判后直接划付机制,实现审判与执行无缝衔接,将原本需要数月才能完成的执行兑付流程大幅压缩至8小时,为高效兑现胜诉权利探索出了司法“新路径”。 

本案中,原告百某公司因货运代理合同纠纷将伟某公司诉至前海法院,并依法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冻结伟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50万余元。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最终判决伟某公司向百某公司支付货物损失及利息共计50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约谈伟某公司负责人释明法理。法官表示,若按照常规执行程序推进,不仅会产生执行费用,还可能对企业征信造成影响,不利于后续经营发展;而案涉被保全资金已足额覆盖债务,通过判后直接划付方式清偿,既能缩短办理周期,也不会留下失信记录。 

在充分了解机制优势与法律后果后,伟某公司负责人当场表示认可,并主动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法院直接划扣被保全账户资金用以清偿债务。 

这起案件的高效化解,是前海法院深化立审执协调联动的实践成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前海法院针对财产保全阶段已足额控制无需变价的财产的案件,进一步细化判后直接划付全流程:引导被足额保全案件的债务人提交自动履行书面申请;核查债务人涉诉情况,在不损害其他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核算划付金额;依法出具裁定、明确保全与履行内容,联动执行部门完成款项划付并同步解除其他保全措施;债务清偿完毕后,为债务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为企业信用修复与后续经营提供坚实支撑。 

前海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全财产判后直接划付机制突破传统1至3个月的执行兑付周期,无需经过常规执行立案程序,既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也有效降低债务人的执行成本与信用风险,真正实现“当事人双赢”“司法效能双提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