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法院支招如何“避雷”知产代理违规陷阱

4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召开“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审理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案件相关情况。在审判环节,西城法院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挥其专业服务价值予以肯定,同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亮明“零容忍、严规制”司法态度,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回归诚信专业、服务创新的本源。

据西城法院副院长赵莹介绍,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该院共审理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民事案件约260件。西城法院调研后发现,近年来,以申请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版权代理及专利申请等业务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广受市场青睐,但快速发展也伴随着行业乱象,有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招揽业务过程中使用夸大性、诱导性语言或者绝对性承诺促成合同签订,还有的商标代理机构以经他人许可使用商标的方式,试图规避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通报会上,北京西城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李岳鹏通报了四起典型案例,在“夸大其词有风险,部分费用应返还”案例中,彰显了法院对于夸大性承诺等不当营销行为否定性评价的同时,亦保护代理机构已经付出的服务成果;在“绝对化承诺是陷阱,违约需要担责任”案例中,明确了代理机构承诺“保证通过”“包下证”是典型的虚假宣传和违规行为,法院对于此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采取严厉打击的司法态度;在“职业维权不可取,代理机构需牢记”案例中,对于代理机构以“合法授权”的表象绕过“代理机构不得注册非代理商标”法律限制的行为,法院采用“穿透式审判”思维对此类行为进行规制。

立足于行业现状和审判实践,北京西城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董林明提醒,申请人应当强化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对于绝对化、误导性宣传话术保持清醒理性,通过官方渠道核查代理资质,并签订内容完备、权责清晰的书面合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应当坚守行业底线,规范执业行为,客观、全面、准确地向申请人告知申请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监管部门应当健全监管体系,深化协同共治,聚焦前端源头治理,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完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缔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