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中全 张美欣
残疾人是社会特殊困难群体,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严格保护,需要全社会格外关心、加倍爱护。
近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智力障碍残疾人被侵权维权案件,在长春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法院的多方联动下,智力障碍残疾人李三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彰显了司法公正与社会温情,也践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相关要求。
自2020年3月起,智力障碍残疾人李三进入朱四开办的某服务中心(化名)学习,该中心系专门针对智力障碍残疾人设立的特殊教育机构。本应是为残疾人提供帮扶、教育的温暖场所,却成为李三遭受伤害的地方——在李三学习期间,该中心员工多次用电棍殴打他,给其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
2022年6月,李三的胞弟李四(化名,同为智力障碍残疾人,亦在该中心学习)将李三被打的情况告知父亲李大。李大立即掀开李三的衣服查看伤情,当看到儿子身上挨打后的伤痕时,李大痛心不已,于6月22日报警,并要求朱四做出赔偿。经双方协商,朱四同意由其个人向李三分期赔偿10万元,李大及家人则放弃追究朱四及某服务中心的其他相关责任,双方于当日签订和解协议。然而,朱四在支付3000元赔偿款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剩余款项,这份承载着李三合法权益的和解协议,沦为一纸空文。
为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李大来到市残联维权部求助。秉持着“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的宗旨,市残联维权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朱四,向其阐明相关法律责任,劝说其尽快履行和解协议。面对工作人员的耐心沟通,朱四承诺会尽快给付剩余赔偿款项,但此后仍未兑现承诺。
2024年8月,李大再次来到市残联,告知工作人员朱四仍未履行协议,赔偿事宜毫无进展。此次,市残联维权部黎万国部长高度重视,联合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顾鸿鹄律师,前往某服务中心现场协调。考虑到朱四的实际情况,李大及家人作出让步,表示若朱四能立即支付赔偿费用,可适当减少赔付金额。但朱四仍以经济困难为由,仅承诺年底前支付3万元。
2025年3月,李大第三次向市残联维权部求助,明确表示朱四自承诺后未支付一分钱赔偿款。为快速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市残联维权部积极联动二道区综治中心,共同开展协调工作。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朱四沟通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但朱四态度转变,仅认可赔偿1万元,且要求延迟至次年支付。此举彻底打破了李大及家人的协商意愿,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再次向市残联求助,请求安排法律援助。
接到求助后,市残联迅速对接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安排顾鸿鹄、刘成君两位律师担任李三的诉讼代理人,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助力其依法维权。
今年3月18日,该案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考虑到该案涉及智力障碍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且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法院严格落实涉残疾人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机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高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3月19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朱四支付李三剩余赔偿款97000元,并支付自2023年1月23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计算的利息。
从多次协调到法律援助,再到法院快速判决,历时近四年,李三的维权之路终于迎来圆满结果。此次案件的顺利办结,不仅切实维护了智力障碍残疾人李三的合法权益,更是市残联、法律援助中心、法院多方联动,践行司法为民、护航残疾人权益的生动实践。
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守护残疾人的幸福生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继续坚守初心、履职尽责,不断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强化法律援助与司法保障力度,畅通维权渠道,切实为残疾人撑起“保护伞”,让每一位残疾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温暖关怀,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