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中,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的困境,通过创新执行方法、强化部门协作、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与力量,为基层执行工作提供了生动范例。
2025年4月19日,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当事人平静的生活:被执行人肖某某驾驶拖拉机,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由其妻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毁,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肇源县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肖某某赔偿王某某车辆维修费用35834.41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348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肖某某迟迟未履行赔偿义务。2026年2月3日,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后,执行局干警蒋成功第一时间启动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肖某某的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等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但系统反馈显示,肖某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也无法提供更多有效线索,执行干警前往肖某某户籍地调查亦无收获,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困境,执行局干警从事故源头入手,仔细翻阅审判卷宗,主动联系肇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交管部门协助下,成功找到事故发生时肖某某签署留存的地址与联系方式,顺着这条关键线索锁定其现居住所并取得联系。
见到肖某某后,蒋成功采取“法理+情理”双轨沟通策略。他耐心释法:“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拒不履行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出行信贷,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同时共情其困境:“王某某的修车费也是家庭重担,咱们得换位思考。”
情理交融的沟通让肖某某深受触动,他坦言因经济困难一时无措。在蒋成功的耐心劝导下,肖某某当场承诺筹款。2026年3月10日,全部赔偿款及案件受理费汇入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为基层法院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一是展现了执行干警的责任担当,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通过深挖案件源头线索、跨部门协作等方式,有效破解了“人难找”的执行瓶颈。二是创新了执行工作方法,“法理+情理”的双轨沟通模式,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权威,又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强化了社会引导作用,通过个案执行向社会传递了“生效判决必须履行”的法治理念,提升了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同感,为构建诚信社会注入了司法正能量。
下一步,肇源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用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举措,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为平安建设注入坚实司法力量。(金哲 殷廷竹)